与风险投资机构接触,获得风险投资基金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向风险投资机构进行申请,由于目前国内尚未形成风险投资的有效机制,所有风险投资机构都是分散经营的,而且以国外机构占主要地位,因此直接申请的相对难度较大。另一种获得风险投资的方法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申请人的利益保障主要看中介机构的素质,并不是所有中介机构都能承担申请工作的,即使是著名的或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也不见得都能满足每个申请人的要求。无论是直接申请,还有间接棗通过中介机构申请,获得风险投资基金必须经过以下步骤:
1. 商业建议书的编制;
2. 申请文件的递交;
3. 与风险投资机构洽谈;
4. 风险投资机构考察项目或企业;
5. 法律文件签属;
6. 取得风险投资基金。
其中商业建议书的编制是由企业或申请人自己独立完成的,企业或申请人可以求助顾问机构协助编写商业建议书,但主题思想和具体要求必须由企业或申请人反复核实才行。申请一经递交,企业和申请人便开始吸引风险投资基金的历程了,这个历程在美国通常需要3-6周完成,目前在国内没有这么快,我们了解到最快获得风险投资基金的企业花了15周的时间,最长的已经超过36个月了。就单独一个项目而言,从申请开始到获得资金的时间,在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准确估计,其中包含了许多问题,如企业或申请人所从事行业中风险投资机构的数量、风险投资机构的兴趣、风险投资机构可动用的资金、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项目实施人的个人或团队能力、市场发展前景等等,都相对限制了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考察时间。 通过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投资基金申请时,一定要注意中介机构的个人和整体素质。在美国,多数合伙人制的风险投资公司不喜欢接受有中介机构参与的风险投资基金申请。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合伙人制风险投资公司的发起人本身并不拥有风险投资基金,而是通过抵押保证金的方式从大型风险投资基金处获得资金的。一般合伙人制风险投资公司的发起人与大型风险投资基金共同组成合伙人制的风险投资公司,其中发起人出资1%,大型基金出资99%。发起人出资的1%相当于保证金,发起人为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他们都会亲自管理公司业务。有些大型基金不将其资金投入到合伙人制的风险投资公司中,而是与发起人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规定当公司有项目需要投资时,再从基金指定银行处获得所需资金,这样可以免掉许多费用。打一个比方,如果把大型基金看作总批发商,合伙人制的风险投资公司就是零售商,零售商向批发商质押一定的保证金,便可以获得完整的商品,申请风险投资基金的个人或企业就是最终用户。严格地说合伙人制的风险投资公司就是中介机构,“同行是冤家”,它们怎么可能接受其他中介机构呢?!另一条原因是合伙人制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经验、资金总量、社会关系、人员素质上都比不上大型风险投资组织,难免会被高手欺骗,中介环节越多,被欺骗的可能性就越大。大型风险投资机构对中介人并不抵触,毕竟各自的目标和所赚取的利润出处都不相同。对申请风险投资基金的个人或企业来说,风险投资机构的性质根本不重要,但了解这些机构本身的特点会为申请带来一定的好处,如果对方不喜欢与中介机构接触,你为什么要向他提这方面的话题呢?!